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匯總
(截止2014年12月30日)
新一任的國家領導人對”小微”企業的優惠政策還是很多的,2014年度就要結束了,我們整理了截止目前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,以方便各位新、老朋友學習掌握。另外,我們還將整理近兩年來比較重要的稅收文件的匯總,到時分享給大家,并祝大家元旦快樂!
廣東正粵會計師(稅務師)事務所
2014年12月30日
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表(至2014年12月31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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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種 |
優惠類型 |
優惠期限 |
優惠政策規定 |
相關文件 |
增值稅/營業稅 |
免征 |
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|
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(含3萬元)的(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,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)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。 |
• 財稅〔2014〕71號、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|
政府性基金 |
免征 |
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|
免征:教育費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、水利建設基金、文化事業建設費 |
• 財稅〔2014〕122號 |
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|
免征 |
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 |
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、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(含20人)的小微企業,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|
• 財稅〔2014〕122號 |
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|
免征 |
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, |
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|
• 財稅〔2014〕78號 |
企業所得稅 |
減征 |
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|
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(含10萬元)的小型微利企業,其所得減按50%計入應納稅所得額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(實際按10%稅率征收,減征15%) |
• 財稅〔2014〕34號、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3號 |
長期 |
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(含10萬元)高于10萬元的,按20%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。(實際按20%稅率征收,減征5%) |
《企業所得稅法》第28條、《條例》第92條 | |